2023/05/26
《重庆永通新城(万盛)内陆陆港控制性详细规划P10-02/03等地块修订》公示
申请单位:南通镇人民政府
修订理由: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新城产业集聚,拟修订《重庆(万盛)内陆陆港控制性详细规划》P10-02/03等5个地块控制规程在永通新城。
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3.《重庆市万盛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准备中) ) 4.《七湾永通综合新城片区规划》 5.其他规划及规章
编译:雅克设计有限公司
修改内容:1、更新调整P10-03/01地块为P10-03/02,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面积约0.02公顷; 2、更新调整P10-02/03地块为P10-02/04教育局 用地,用地性质为二级工业用地(M2),面积约0.86公顷; 3、更新调整N08-01/02地块为N08-01/03,用地性质为二级工业用地(M2),面积约3.67公顷; 4、更新调整N15-08/01地块为N15-08/02,土地用途为流域用地(U21),面积约1.20公顷; 5、N15-07/01地块更新调整为N15-07/02,用地性质为与社会停车场兼容的防护绿地(G2S42)教育局 用地,面积约1.24公顷。
公告单位:万盛经济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2、南通镇政务公示栏; 3、万盛日报; 4、万盛经济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16日
意见反馈: 1、如需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届满前向万盛经济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 书面意见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如以邮寄方式投稿,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众意见反馈”字样,投稿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2、如果您认为自己是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反馈截止时间为公示期满后5日内。 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万盛经济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和与您利害关系直接相关的证明材料。 逾期不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盛经济开发区万东镇塔山路9号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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